2019年5月7日,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了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我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目标汇报,审议通过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的有关工作议题:
一、《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二、从2019年7月份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为按我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社评工资数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三、从2019年6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鉴于阳江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出现紧缺达到广东省二级预警等级,采取调整临时性紧缩措施: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之一的“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调整为“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从6月1日起执行,对在2019年6月1日之前,已经在阳江市及各县(市、区)办理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的;购买二手房已经缴纳房屋买卖税费及已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配偶的缴存时间不到一年的,须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