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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公积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31 11:16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 2019 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 阳江市住房公积2019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19年召开1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调整为按我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社评工资数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之一: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阳江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管5内设部门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4人,其中,在编27人,非在编1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 212 ,实缴单位   2763 家,净增单位43家;新开户职工 1.48 万人,实缴职工14.32万人,净增职工0.42 万人;缴存额21.26 亿元,同比增长18.81 %2019年末,缴存总额138.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13%;缴存余额51.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8%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 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5.20亿元,同比增长5.18%;占当年缴存额的 71.50%,比上年减少9.26个百分点。2019 年末,提取总额 87.1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1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0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25.0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35.0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1.6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19.13%、增加19.65%。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17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0万笔75.04亿元,贷款余额50.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6.51%、增加18.45%、增加17.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7.45%,比上年末增加3.5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比上年增加0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购买国债:因个贷率较高,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无此类项目。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39亿元。其中,活期 0.04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70亿元,1年以上定期0.0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65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97.45%,比上年末增加3.56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5892.44万元,同比增长10.89%。存款利息632.5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15256.9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2.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8253.64万元,同比增长8.6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7137.64万元,归集手续费574.1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541.77万元,其他0.06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7638.80万元,同比增长13.44%。增值收益率1.58%,比上年增加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51.6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886.1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001.06万元。

2019,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17.4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848.31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03.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2855.41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026.79万元,同比增长15.27%。其中,人员经543.64万元,公用经费144.45万元,专项经费338.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95.91万元,逾期率0.19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0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751.62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0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5003.3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0%,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9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加1.58%、增加3.01%和增加18.8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28%,国有企业占12.61%,城镇集体企业占1.48%,外商投资企业占1.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5%,其他占14.6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4.16%,国有企业占22.13%,城镇集体企业占0.92%,外商投资企业占2.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3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1%,其他占4.00%;中、低收入占95.13%,高收入占4.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45%,国有企业占13.70%,城镇集体企业占0.48%,外商投资企业占4.4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8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5%,其他占27.16%;中、低收入占99.43%,高收入占0.57%。

(二)提取业务: 2019年,4.9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20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7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61%,租赁住房占1.07%,其他占0.0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22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5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85%,出境定居占0.46%,其他占0.40%)。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1.75 %,高收入占8.25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54.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8.14%,比上年末增加0.2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790.6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9.39%,90-144(含)平方米占70.98%,144平方米以上占19.63%。购买新房占87.4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0%),购买二手房占12.5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2%,其他占0.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2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5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1.2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57%,30岁-40岁(含)占37.05%,40岁-50岁(含)占22.13 %,50岁以上占3.25%;首次申请贷款占99.1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0.84%;中、低收入占96.02%,高收入占3.98%。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68516840.8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213.1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1729.6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此类项目。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此类项目。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87%,比上年增加(减少)6.7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我中心机构及职能未发生调整。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10家;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共10家,未发生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2019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标准(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在岗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中最高区域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11/月)。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各不得超过2236元。困难企业的缴存基数可按广东省公布的三、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执行,最低缴存额各不得低于70.50元。缴存比例为5%—12%。

2、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1)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2)根据阳江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211/月的标准,凡职工月缴存额低于621元(含62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3)根据广东省2017年公布的四类城市最低工资标准1410元/月,对职工月缴存额在141元(含141元)以下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15万元,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万元。

夫妻双方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月缴额不一致的,以最高一方月缴额为标准审批贷款额。

3、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情况。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没有调整,5年期(含)以下贷款年利率为2.75%;6年期(含)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首套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套房贷款年利率按照同期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综合服务平台建成通过验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建金[2016]14号)要求,按照住建厅有关文件通知精神,阳江中心2018年8月开展项目招标流程,于2018年10月19日完成招标工作,由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开发建设,中标公司与我中心签订好采购合同后于11月19日进场实施开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工作,经过5个多月的连续奋战,完成了系统测试、模拟演练、压力测试、系统安装和培训等科目。阳江中心的综合服务平台在2019年5月1日正式上线运营,开通的项目有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办理、微信公众号公积金业务查询办理、手机app业务查询办理、12329短信平台、微博、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官方网站实时查询等功能该项目2019年11月25日经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检查验收组以92.20分通过验收。

2“一网通办”办理便利化。自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后,公积金中心一是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纳入一网通办的“一窗通”服务平台,实现一表填报,全程网上办理。二是从2019年4月1日起,将开具单位缴存证明等功能接入一网通办,实现“零见面”线上办,提高单位办理业务的便利性。三是将离职提取、退休提取、提前部分还贷、提前全部还贷等四项业务放到网上办理,缴存职工可通过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PP等渠道随时办理业务。2019年单位公积金账户设立212家,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473人次;单位账户信息变更3833次;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2532人次;个人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线上打印5100人次。

3、公积金查询多渠道。线上通过公积金新媒体综合服务平台到网站、微信、公积金APP、粤省事小程序、广东公积金APP、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等方式。线下通过从公积金各网点柜面及自助查询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设备等方式,实现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全覆盖。目前,公积金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3.52万人,其中注册人数为8.39万人。2019年线上查询业务就有585万笔,令缴存职工感受到更加便捷的查询功能。

4、简化业务办理要件。部分业务档案实施数字化管理,简化业务办理要件,一是2019年9月起,取消提取业务购房资料的复印件资料,二是2020年1月起取消偿还贷款提取业务的还贷款记录资料,三是从2020年1月起取消缴存业务的纸质资料等。

5、办理过程“电子化”。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全面应用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技术。办事职工对公积金业务办理结果进行电子签名确,中心统一启用业务电子专用账户,取消各业务实物章,累计电子签章数达1.1万次。办事职工可以在线查询、打印相关电子业务凭证,方便了办事职工,强化了风险防控。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1、粤港澳大湾区共享信息平台情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的通知》和相关建设工作方案要求,阳江中心已于2019年12月5日完成与大湾区数据共享平台的接口对接、环境网络测试、适配改造上线、数据调用等共享平台中心系统改造及配置等开发工作。

2、全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平台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的通知》(粤办金函[2019]36号)和相关建设方案工作要求,阳江中心已 于2019年4月21日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平的接口开发、环境网络测试、数据上传等工作,实现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中心组织机构、政策资讯、服务网点、业务指南及其他信息公开内容详见中心网站(http://www.yjgjj.cn)。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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