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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06-09 09:40

以下是文字版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正常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延后还款申请,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还清所欠本息,如2023年1月6日前未还清所欠本息,将连同支持政策实施期间发生的逾期期数一并累计。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原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过月缴存额的70%);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额度为已实际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顶。

四、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五、提高两人以上[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缴存人月缴存额142元以下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142元(含142元)且低于727元(含727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0万元;缴存人月缴存额高于728元的,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六、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充分利用共享数据,实现偿还贷款历次提取等业务通过“粤省事”平台、中心微信公众号、官网多渠道办理,后续大力推进更多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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