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
职工在既有住宅中加装电梯。 |
提取时限及额度 |
在既有住宅中增设电梯的,在费用发票或分摊费用票据发出之日起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安装分摊费用的票据金额。 |
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
1、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单户安装的,提供和有资质的公司签订的安装电梯合同,安装验收报告(附电梯照片),收据或发票。 4、多户集资安装的,另提供费用分摊表或票据。 |
其他补充材料 |
提取人为既有住宅产权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
提取人为既有住宅产权人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