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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2 20:44
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一次性全额付款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提取时限及额度

《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购房总价以增值税发票的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

3、契税完税证明和增值税发票。

其他补充材料(提供原件)

提取人为所购房屋产权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提取人为所购房屋产权人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配偶、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须提供结婚证、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关系证明材料。

异地购房另须提供增值税发票。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的,需提交户口转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