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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建或加层扩建自住住房提取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30 20:47

提取条件

权属属于职工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对自住住房进行翻建或加层。

提取时限及额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内可分次提取。

提取额度=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所需材料(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原《不动产权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新《不动产权证书》(银行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须盖章并提供查档证明

如以该房屋办理在建工程贷款的,提取额度=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贷款利息已提取金额。

其他补充材料(提供原件)

提取人为所建房屋产权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提取人为所房屋产权人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关系证明。

异地翻建自住住房另须提供: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