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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缴登记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2 20:34

申请条件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发生人员变更的,应先完成职工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变更后,再进行汇缴

办理流程

单位汇款到公积金专户银行审查后受理中心制单

所需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阳江市住房公积金汇缴登记申请表》(表4

3、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办理地点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

注意事项

汇缴入账的金额必须与汇缴登记金额一致。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yjgjj.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