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1、本市原账户已封存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 2、在本市行政区域之外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
办理流程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受委托银行网点→银行检查、受理录入→中心审核 |
所需材料 |
1、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或在本市享有永久居住权的外国人则提供有效的台胞证、回乡证、通行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户口簿(本市常住户口提供); 3、本市居住证(非本市常住户口提供); 4、受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 5、《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启封、封存申请表》或《阳江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辖内转移申请表》(由银行提供);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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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 |
注意: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当月的扣款日是当月的21号,请在当月20日前办结所需业务,否则将影响扣缴。办理启封、辖内转移后,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托收登记”重新绑定扣款账号。 |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yjgjj.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