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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封存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9-01-22 20:36

申请条件

 

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工作调动、死亡停薪留职,或单位合并、分立、破产待清算的,单位应当在停发工资30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受托银行→银行审查后受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批

所需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表6);

3、个人账户封存明细电子报盘(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报盘选“是”时提供,U盘到受委托银行网点下载);

4个人账户封存的证明材料(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办理地点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yjgjj.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