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
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退休、工作调动、死亡、停薪留职,或单位合并、分立、破产待清算的,单位应当在停发工资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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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受托银行→银行审查后受理→中心或管理部审批 |
所需材料 |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表6); 3、个人账户封存明细电子报盘(个人账户封存申请表报盘选“是”时提供,可带U盘到受委托银行网点下载); 4、个人账户封存的证明材料(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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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 |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yjgjj.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