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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比例缴存

来源:阳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5 17:48

申请条件

被政府认定为困难企业或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公积金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申请低于5%比例缴存,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后,单位应将缴存比例恢复到规定标准;期满后仍需降低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应再次申请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办理流程

一、申请《关于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的批复》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阳东、阳西、阳春管理部)→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到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缴存比例调整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银行→银行检查资料后受理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所需材料

 一、向管委会申请《关于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的批复》提供以下材料:

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审批表》(表21);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单位关于降低比例缴存申请书原件;

4、经公示后的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需附参会职工签到表);

5、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财务报表需最近2年处于亏损状态,另需在申请书上说明财务亏损情况);

6、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如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不提供);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管委会批准后,到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缴存比例调整业务提供以下材料:

1、《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额调整申请表》(表4);

2、《关于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的批复》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各1份;

3、变更登记电子报盘(个人缴存额调整申请表中,报盘选“是”时提供,可带U盘到受委托银行网点下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 

办理地点

1、市公积金中心或阳东、阳西、阳春管理部(提交“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的批复”所需的材料);

2、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网点。(办理调整比例业务)。

注意事项

1、需取得《关于住房公积金降低比例缴存的批复》后再提供材料到银行办理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2、办理缴存比例调整业务时,应同时办理“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变更单位缴存信息的缴存比例。

温馨提示:相关表格可在“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yjgjj.cn/)-“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