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二、“商转公”贷款的条件
1、商业贷款正常还款24个月以上,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2、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未设立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
3、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三、“商转公”贷款的额度、期限、利率
贷款额度=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3个月应还本息(千元为单位)
贷款期限: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期限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年限
利率:按照公积金最新利率执行
四、“商转公”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
2、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3、借款人婚姻状态证明材料(借款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5、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购房所在地、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包括曾用名);
注:①如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住房贷款的,需提供该笔贷款资料和所在地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可通过商业银行或中国人民银行等指定点出具);②如有提取公积金记录需提供房屋所在地住房登记记录查询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7、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凭证;
银行提供:
8、原商业贷款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还款计划(仅剩余年限);
9、原商业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同意书;
10、原商业银行接收贷款发放资金的过渡账户。
五、“商转公”贷款其他补充材料
1、如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能体现全部收入的,提供借款人收入证明及明细(近半年流水)和法定退休年龄承诺书;
2、如月供款额及月偿还负债≥家庭月收入50%的,须提供担保人(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借款人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资料如下: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借款人婚姻状态证明材料(借款人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可以证明个人收入的相关材料(如提供银行账户工资流水需打印近半年的记录);
④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为一个月)。
3、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后有效期限2个月)、公积金缴存明细(近6期或以上)(注:线下查询结果及“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的查询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4、高层次人才申请贷款额度上浮优惠需提供市人才办或阳江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
5、其他特殊情况须提供的补充材料。